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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的通知
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8:44 浏览:

关于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的通知

各分院(系)

为使我院全体学生迅速、准确、全面系统的理解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在大一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中开设十九大专题课;在大二的全体学生和大三的在校学生中开设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课,并在校外工学结合实习比较集中的企业指派教师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教案、进课堂、进网络、进企业。

为了有序组织宣讲,请各分院(系)组织安排好大二和大三的在校生集中宣讲的时间和地点,并于1130前填写《十九大精神宣讲安排联系单》送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一号楼1105A)刘菊(15869612692),届时学院将安排老师到场宣讲。授课(宣讲)工作安排在124~15日内完成,每位大二和大三的在校生在规定期间内接受两次的学习安排。请各分院(系)书记负责做好本次十九大精神宣讲组织工作。

                    党委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工部

                                       20171123

:十九大精神宣讲安排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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