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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第三届汉语口语大赛暨“青春杯”朗诵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8:07 浏览:

关于举办学院第三届汉语口语大赛暨“青春杯”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全体同学:

      为引导大学生弘扬和阅读中华优秀文化,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提升大学生的汉语素养与口语表达能力,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从2013年起每年举办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该竞赛为省A级大学生赛事,是继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浙江省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后又一同级竞赛项目。我院从2014年起组织学生参赛,2015年我院学生获得省一等奖2个,省二等奖一个,省三等奖3个,获优秀组织奖。今年省语委及省教育厅举办的浙江省第四届汉语口语大赛即将开始。为形成我院传诵中华经典文化氛围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决定从4月上旬至5月上旬期间举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大赛暨“青春杯”朗诵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学院人文系、学生处、教务处
承办单位:人文系 、演讲与口才协会、人文系学生会
二、参赛对象:学院全体学生
1、请各二级院系广泛动员更多的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踊跃报名参赛(已获省二等奖以上学生不参加)
2、各分院(系)参赛人数要求:
有条件的二级院系应尽量举行本院系选拔活动。原则上,参加院级初赛(海选)比赛报名名额不少于下列要求:
管理分院 不少于15人       信息与传媒分院 不少于10人  
经贸分院 不少于15人       轻工系不少于10人
汽机分院 不少于10人        电子系 不少于8人
人文系   不少于5人        材料系 不少于5人
知识产权分院 不少于3人   文化创意学院 不少于3人 
成教分院   不少于3人      技师学院(可参加院赛,不参加省赛)5人
 
三、竞赛内容及形式
(一)竞赛内容:汉语口语大赛的内容(初赛)为《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6)》中规定的作品。
(二)竞赛形式:竞赛分海选、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初赛(海选)由中华经典文章朗读组成;复赛由中华经典文章朗诵及讲解组成;决赛由中华经典朗诵与讲解、备稿演讲两部分组成。
1、初赛(海选) 要求选手从《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6)》中任选古代与现当代的作品各1篇进行朗读,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 初赛前25名进入复赛。
2、复赛:要求选手从《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5)》中任选古代与现当代的作品各1篇,1篇朗读,1篇脱稿朗诵,并就其中一篇进行讲解(该篇目的时代背景、主题思想及艺术特色等);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 复赛前12名进入决赛。
3、决赛:决赛分为“中华经典朗诵与讲解”和“备稿演讲”两个部分。
(1)中华经典朗诵与讲解:要求选手从《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诵题库(2016)》中选取古代与现当代的作品各1篇,均要求脱稿朗诵。先朗诵再讲解,朗诵与讲解的作品必须一致。朗诵总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讲解总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
(2)“备稿演讲”: 要求选手根据《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即兴演讲题库(2016)》的相关主题材料(多题抽签)选取其中一个话题,自拟题目,进行备稿演讲,备稿演讲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从决赛获奖选手中按省组委会要求,选拔规定名额优秀选手另行拍摄视频代表学院参加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大赛决赛阶段遴选,入选者参加将在11月份初举行的浙江省决赛。
四、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优秀组织奖1名。
2、为个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3、为组织奖颁发奖牌
五、 报名方式:
1、各院系组织报名汇总报送或选拔后(有经选拔活动的院系报送名单人员可跳过海选直接进入复赛,名额不得超过初赛院系要求名额的50%)报送入选人员名单(4月15日前);名单报至人文系办公室叶盛芳老师(办公室88377233/移动短号619892,QQ、邮箱:180729545)或学院演讲口才协会负责人陶俊榆(15088595150, 短号695150 ,QQ、邮箱:784944973)
2、承办部门将设摊及进寝室、班级宣传直接受理报名;
3、电话或短信报名:陶俊谕15088595150、周思佳(18875810676/690676)
六、竞赛时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竞赛文件及参考资料下载(附件3)
 
 人文系、学生处、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