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内,个人或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学校、人文学院及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共5天。
联系电话:0577-55589645。
人文学院
2024年5月26日